技術文章
原油和液體石油產(chǎn)品密度實驗室測定原理
1.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使用玻璃石油密度計(以下簡稱密度計)在實驗室測定通常為液體的原油、石油產(chǎn)品以及石油產(chǎn)品和非石油產(chǎn)品混合物的20C密度的方法。這些液體的雷德蒸氣壓(RVP)小于100kPa。本標準適用于測定易流動透明液體的密度,也可使用合適的恒溫浴,在高于室溫的情況下測定粘稠液體;還能用于不透明液體,讀取液體上彎月面與密度計干管相切處讀數(shù),并用表1加以修正。
由于密度計的準確讀數(shù)是在規(guī)定的溫度下標定的,在其他溫度下的刻度讀數(shù)僅是密度計的讀數(shù)(稱視密度),而不是在該溫度下的密度。
注(1)用本標準測定含游離水或懸浮水和沉淀物的揮發(fā)性或含蠟原油的密度的準確性可能低于在第13章中給出的精密度。這是因為在混合試樣時可能會造成輕組分的損失。但是,混合試樣是保證轉移到密度計量簡的試樣能代表整個樣品所必須的。在第7章給出的混合樣品技術可使輕組分損失最少。
(2)20℃密度值可以使用GB/T1885《石油計量表》換算到相應的15C密度。
2.原理
使試樣處于規(guī)定溫度,將其倒人溫度大致相同的密度計量簡中,將合適的密度計放人已調好溫度的試樣中,讓它靜止。當溫度達到平衡后,讀取密度計刻度讀數(shù)和試樣溫度。用石油計量表把觀察到的密度計讀數(shù)換算成標準密度。如果需要,將密度計量簡及內裝的試樣一起放在恒溫浴中,以避免在測定期